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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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LH2021CQ0005 | 監測編號 | GR2021HA1000164 |
標的名稱 | 漯河市源匯區姬崔南3幢101號1-6層房產 | 轉讓底價(萬元) | 153.010000 |
掛牌日期 | 2021年9月9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1年9月24日 |
資產概述 | 漯河市源匯區姬崔南3幢101號1-6層房產整體轉讓 |
標的資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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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具體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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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號 | 漯房權證源匯區字第20130008997號 | 地址 | 嵩山南路與湘江西路交叉口東南角 |
建筑面積 | 1907.8㎡ | 建筑結構 | 混合 |
建成時間 | 已用年限 | ||
配套設施 | 暫無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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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條 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年9月9日 |
掛牌公告期 | 11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且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1)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轉讓標的項目所涉及之《資產評估報告》、《轉讓方案》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所披露內容;(2)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轉讓方所披露轉讓標的資產現狀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意向受讓方不得以未查閱、勘察或未審慎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現狀或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和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退還標的、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等 );(3)已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及交易條件之全部內容;(4)已同意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受讓轉讓標的及向轉讓方提供相關的協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曉和理解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能獲得;(6)接受并同意轉讓方按照標的的實際狀態進行交付;(7)已自行了解標的資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2、由于受讓方原因,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轉讓方有權將本次轉讓標的再行掛牌轉讓,對受讓方交納的全部受讓保證金不予退還,扣除為組織此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歸轉讓方所有,作為對交易機構及轉讓方的補償,不予退還的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的,意向受讓方還應當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再行轉讓的價格低于本次轉讓價的,前述受讓方須補足差額。(1)未能按時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的;(2)未按時支付應付交易價款、產權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3)掛牌期滿成為唯一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4)掛牌期滿成為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之一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未按時參加后續拍賣程序,或雖參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價應價的,或惡意競價造成交易失敗的;(5)拍賣成交后,被以最高應價確定為買受人,但未按拍賣人要求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的;(6)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7)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8)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9)獲取轉讓方的商業秘密,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受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后60日內,以房產現狀進行交割,將房屋鑰匙交于受讓方,過戶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提供必要協助。受讓方與現房產使用人的關系由受讓方自行解決。因本次轉讓資產屬國有資產,有別于其他房產轉讓,轉讓方不保證房產證過戶完成時間 4、受讓方收到房屋鑰匙及房屋產權證后即視為已完成房產交割。 5、根據漯河市安居房屋檢測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的《漯河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項目編號:漯房鑒字(2021年)第183號)鑒定結果顯示:標的資產鑒定等級綜合評定為C級,即局部危房。報告建議:(1)房屋應封閉停止使用;(2)房屋應進行整體加固維修;(3)房屋加固費用如超過新建總造價的70%,宜拆除重建。受讓方應當充分清楚、理解并接受該瑕疵,如因居住辦公等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由受讓方獨自承擔,與轉讓方及交易機構無關。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2、房產變更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 |
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拍賣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注冊、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轉讓不接受聯合受讓體報名;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保 證 金 設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500,000.00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賬號:9550880226760000182 開戶行:廣發銀行鄭州鄭汴路支行 |
轉讓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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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漯河市國信資產運營中心 |
注冊地(住所) | 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東路100號 |
法定代表人 | 張楠 |
注冊資本(萬元) | 900.00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或國有全資公司(企業) |
企業類型(經濟性質) | 全民所有制企業 |
所屬行業 | 暫無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411100174569870P |
經營規模 | 小型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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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趙先生 吳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395-3336518 0371-65665765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www.lhcqjy@126.com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聯大廈5樓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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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方如對漯河市國信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項目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